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制作院总部楼顶LED发光字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2019-01-22 01:26来源:院办公室阅读次数:2007次
2019年1月16日下午3点在院五楼会议室召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制作院总部楼顶LED发光字竞争性谈判,由院分管领导、办公室、党办、设备部代表共6人组成谈判小组,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共6家公司前来谈判:福州市晋安区上品广告有限公司、福州广众广告有限公司、福州艺涛广告有限公司、福州弓古品牌策划有限公司、福州精展广告有限公司、福州秉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现场谈判及同等条件综合评议下结果为:第一名福州精展广告有限公司,第二名为福州艺涛广告有限公司,第三名为福州广众广告有限公司。
具体详见附表。
特此公示!
院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附表: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万元) | 现场谈判承诺是否含“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建设项目审批费用” | 综合评议结果 |
福州精展广告有限公司 | 14.2 | 包含 | 第一名 |
福州艺涛广告有限公司 | 15.3 | 包含 | 第二名 |
福州广众广告有限公司 | 13.8888 | 不包含 | 第三名 |
福州弓古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 15.0 | 包含 | 第四名 |
福州秉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5.0 | 包含 | 第五名 |
福州市晋安区上品广告有限公司 | 17.9988 | 包含 | 第六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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