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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制作院总部楼顶LED发光字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1-07 07:06来源:院办公室阅读次数:5250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院总部楼顶LED发光字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内容及参数

在院总部五号楼楼顶(面向创意园方向)安装冲孔发光字“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一号楼楼顶(面对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方向)安装冲孔发光字“ 福建省质检院”;

字体为黑体,字的规格为2.5m*2.5m,内部安装LED亮珠, 为蓝色,其余为红色,可抗台风12级以上(含),保修年限三年;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1家广告商作为省质检院院总部楼顶LED发光字项目供应商。

三、资格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广告公司,注册时间3年以上,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需提供以下材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现场勘测后的效果图,现场勘测需办公室签字确认;

4、项目报价单及设计方案;

5、近三年即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完成的项目案例;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意向广告商应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提供招标文件(须加盖公章并附法人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号楼506室报名。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报价人必须于2019年1月15日17:00前送达报价文件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号楼506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开标及谈判时间:2019年1月16日15:00,谈判地点: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号楼五楼会议室。现场评标时允许投标者降低投标价格。

六、交货日期:20天,延误每天扣3000元。

七、限高价:18万。 

八、评标方法:入围满3家的情况下采用同等条件最低评标价法。 

九、报价人须知: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可信,不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选单位派出的投标人员应经过公司的法人授权,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四)报价所有文件应准备正本一套,并胶装成册后递交。

十、谈判结果将在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十一、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 

联 系 人:李赛                电 话:0591-83714525



                                                  2019年1月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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