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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选定为三大类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机构

2020-03-27 08:36来源:食品检验研究所阅读次数:2389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机构的通知》(市监食检〔2020〕25号),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机构进行调整。我院食品所除继续担任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监测牵头机构外,新增糖果制品、食糖两个食品大类,成为选定机构中承担牵头食品大类最多的单位之一,也是福建省内唯一一家被选定担任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机构的单位。

我院作为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组牵头机构,自2014年起充分发挥牵头机构作用,协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风险监测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风险监测检验项目参考值等,并积极开展全国承检机构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工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深入研究排查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提高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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