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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2017-07-04 05:35来源:科研管理部阅读次数:5325

近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专门发文(闽科政〔2017〕11号),我院被认定为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自2010年9月更名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来,我院在“科技兴检”战略的指引下,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科研工作,建立了具有检验检测特色的现代检验研究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近三年来,我院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55项、企业科技项目5项,自主立项研发项目60项,合作研发项目20项,委托研发项目3项;申请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项及实用新型专利9项;发表国内外核心期刊论文26篇,其中被SCI或IE收录论文3篇、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23篇,主编了《实用商品与检验学》专著1部;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6项、行业标准11项、地方标准17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5项、市厅级科技奖励3项。

下一步,我院将以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为契机,不断提升技术创新与自主创新能力,为我省产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品牌创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努力在质量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新福建中走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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