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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作业指导书金属材料(直条钢筋)拉伸试验

2014-08-15 01:10来源:建材产品检验所阅读次数:3587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中,贵实验室的代码为。

为保证实验室比对试验计划的顺利进行,特要求参加单位认真遵循下列条款:

一、样品

1.本项实验室比对试验计划的样品采用符合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要求的热轧带肋钢筋。

2.试样长度约为400mm,公称直径:16 mm,公称截面积:201.1mm,原始标距:80mm。

3.样品经包装后通过快递向实验室发出,每个实验室发放4个样品。

4.各实验室在收到样品后,应首先对样品是否完好进行确认。同时填写附表1《被测物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并于当日内将其传真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检测

1.实验室在试验前应调整好仪器设备状态;

2.请参照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与GB/T 228.1-2010《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填报抗拉强度(Rm)、下屈服强度(ReL)和断后伸长率(A)试验结果(详见附表2《能力验证试验结果报告表》)。

为了避免试验速率对试验数据的影响,使本项目获得好的可比性,采用GB/T 228.1-2010标准方法B进行拉伸试验,请各实验室统一按下面要求控制试验速率:

a) 对于普通液压式万能试验机:在弹性阶段应力速率控制在20MPa/s左右,直至屈服结束,油阀不再调节。屈服之后,试验速率参照标准执行。

b) 对于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或电子万能试验机:在弹性阶段和屈服阶段均采用位移速率3mm/min。屈服之后,试验速率参照标准执行。

3.试验前,应确保试验机负荷的准确性,试验机软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测定断后伸长率(A),为了避免试样断裂位置不符合GB/T228.1-2010标准20.1所规定的条件而报废试样,实验室可采用附录H规定的移位法测定断后伸长率;

5.推荐使用200kN~600kN试验机;试验结果依据以下条件修约:抗拉强度(Rm)、下屈服强度(ReL)修约到1N/mm2;断后伸长率(A)修约到0.5%。

三、结果反馈

1.本次能力验证为每个实验室提供4个样品,每个试验室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对试样进行试验,报3个样品的试验结果数据。

2.实验室收到样品后3日内将《能力验证试验结果报告表》寄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cb@fcii.net,报告日期以邮戳为准。无故未按期提交结果报告表的实验室,视为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其结果将不列入统计。

3.《能力验证试验结果报告表》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下载专区下载(http://www.fcii.net)。

四、保密

在本次能力验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禁参加实验室相互串通结果。

五、样品返回

为了便于考察各实验室的试验情况,在试验完毕后,请将试样与《能力验证试验结果报告表》(有条件的应包括试验曲线)一同寄回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联络方式: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张朝辉、邵振伟

联系电话:0591-87641615 传真:0591-83565039

地址: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


附表1 被测物品接收状态确认表、附表2 能力验证试验结果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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