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新要求宣贯培训
2015-10-18 22:00来源:人力资源部、质量技术部阅读次数:1720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第163号)和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年1月1日实施),10月15日,我院组织开展对上述《管理办法》及《评审准则》的宣贯培训,我院内审员、质量监督员、实验室主任以上干部、质保工程师等80多位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得到东南质量培训中心的大力支持。
主讲老师邹愚高级工程师结合我院现有的管理体系文件、ISO/IEC17025:2005《检验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旧版《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旧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全面剖析了新、旧两版管理办法及准则的异同,讲解了新版管理办法及准则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本次培训对于我院控制检验工作风险、严格按照新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以及即将进行的体系文件修订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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