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禁用多溴联苯醚(PBDEs)
2008-08-20 22:00来源:阅读次数:3011次
加拿大政府最近公布了多溴联苯醚法规,该法规将并入加拿大保护法。
新法规定,从2008年6月19日起,任何人不得生产分子式为C12H(10-n)BrnO(其中4≤n≤10)的多溴联苯醚,也不得生产、使用、销售、提供或进口含有以下多溴联苯醚的多溴联苯醚、树脂、聚合物或其它混合物:
1. 四溴联苯醚
2. 五溴联苯醚
3. 六溴联苯醚
PBDE法规的豁免项目包括:
(1)有害物控制产品管理法中包含的多溴联苯醚。
(2)以下三种用途的多溴联苯醚:
(a)实验室分析用途(b)科学研究目的(c)作为实验室分析的标准物质
(3)被制造成特定的物理形状、且不会释散的多溴联苯醚,并且在发应完成后会完全消失或转换成其它物质。
此外,各类多溴联苯醚的检测必需经由ISO/IEC 17025:2005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并且实验室的测试范围应包括多溴联苯醚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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