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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FCII)2011年7-8月份招聘公告

2011-07-17 22:00来源:人力资源部阅读次数:3438
 
    根据院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3名。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详细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11年7-8月份招聘计划》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本日起至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件以“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学校-学历”为标题。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笔试试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命题,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及招聘岗位必备的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二)面试。以考查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主,必要时考核岗位操作实际技能,同时考查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求职动机等;面试采取个别面试形式,考生必须回答给定时间准备的题目和考官当场提出的问题;考官按照评分要求和要素当场评分,当场亮分,记分员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人。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录用办法
(一)按照各岗位招聘指标人数,根据应聘者的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
(二)在总分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用:1)面试成绩高者;2)有工作经验者;3)高学历者;4)有文体特长者;5)用人部门意见等。
(三)若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则该岗位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四) 拟录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在本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经规定试用期考核合格,享受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
六、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电话:0591—83711641
传真电话:0591—83710867
联 系 人:徐先生、卢女士
电子邮箱:fciihr@sina.com
 
附件1: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11年7-8月份招聘计划
附件2:《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一一年七月十八

 

附件1: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11年7-8月份招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人数
招聘条件及要求
1
食品所
检验师
SP1
2
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化学、分子生物学及相关专业,通过英语六级考试
2
检验员
SP2
8
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工程院校化学、食品或生物专业毕业。掌握色谱知识者优先。本岗位适合男性。
3
抽样及样品前处理、理化检验员
SP3
6
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211工程院校化学、食品专业毕业。抽样员语言表达能力强,能适应经常出差条件。本岗位适合男性。
4
塑胶化工所
检验员(化学分析)
SJ1
4
3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化学分析专业毕业。本岗位适合男性。
5
检验员(化工)
SJ2
1
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工及相关专业毕业。本岗位适合男性。
6
检验员(高分子材料)
SJ3
2
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分子材料专业毕业。本岗位适合男性。
合 计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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