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检院全院宣传视频拍摄项目采购(编号:BGS-2025-ZXCG-052)公告
2025-10-17 07:52来源:办公室阅读次数:221次
一、项目名称 | 福建省质检院全院宣传视频拍摄 |
二、采购内容 |
为全面提升我院社会影响力,展现我院作为福建省权威质量检验机构的技术实力与服务能力,特策划制作一部形象宣传片。本片将依托我院在产品质量检验领域的专业优势,向公众传递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认知与信任。 项目预算:20万元。 技术和服务要求: (1)宣传片创意策划、脚本制定; (2)根据脚本进行实地拍摄; (3)项目的现有视频、图片的编辑; (4)中文解说词、动画特效、符合场景的背景音乐; (5)对上述所有素材的编辑、剪辑,以及成片的修改和成稿; (6)视频、音频效果优良,成片视频规格为全高清3840*2160P,音频为高保真立体声,MP4等输出格式,片长15分钟左右; (7)拍摄设备要求:全高清专业摄影机(4K)拍摄; (8)对项目的需求正确解读,对视频的策划思路有准确的理解; (9)视频内容应紧扣温暖、积极的基调,能够给人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 (10)视频应具有完整的配乐、字幕、特效等包装,视频效果应高端气派,画面清晰顺畅。(详见附件) |
三、比选材料 |
1、商务分F1(70分)(详见附件) 2、技术分F2(15分)(详见附件) 3、价格分F3(15分)(详见附件) |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市马尾区葆桢路101号A座1205) |
五、比选材料截止送达时间及地点 | 截止2025年10月24日9:00(北京时间)前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市马尾区葆桢路101号A座1205)。 |
六、潜在供应商须知 |
1、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可信,不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中标供应商以评委组投票数最高者最终确认。 2、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标法,要求供应商的综合服务水平较高。 3、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4、比选材料应准备正副本共计2套,封装后现场递交,封口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签订签到表。 |
七、结果公告 | 询价结果将在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
八、联系人、方式和地址 | 庄先生 0591-83732144(福州市马尾区葆桢路101号A座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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