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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爆炸致伤亡,我院鉴定维权除隐患

2011-03-10 23:00来源:鉴定中心阅读次数:1996

        3月3日,我院收到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馈信息,通过我院出具鉴定意见提供技术支持,今年一月我省某市气瓶爆炸事故受害人家属终于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案起2011年1月3日下午,我省某市石化公司气体储配中心发生一起气瓶爆炸事故,卸车工人陈某在从货车上卸下气瓶时,气瓶突然发生爆炸,致使陈某当场死亡。据了解,事故气瓶来自于使用单位运回的一批气体使用完毕的丁烷气体空瓶。但在卸车工人陈某刚卸下第一只气瓶时就发生爆炸,一时间事故原因不法判断,责任无法落实,案件停滞不前。当地安全生产管理局获知案情后,紧急向我院求助,我院及时介入,并派员奔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同批气瓶内剩余气体取样测试,经鉴定发现该气瓶有大量空气混入,且气体组分已达到丁烷爆炸极限,存在安全隐患。为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我院鉴定工程师立即现场指导气站人员规范操作,排除火源静电、指导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日前,通过省质检院出具鉴定意见提供技术支持,受害人家属已获得应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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